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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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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分红方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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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年 度 |
红利分配方案 |
| 2008年 |
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,母公司2008年度共实现税后净利润人民币276.02万元,依据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按公司税后净利润的10%提取法定公积金人民币27.60万元,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48.41万元,加计年初结转人民币5,904.46万元,减去2007年度应付普通股股利人民币1,150.17万元,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5,002.70万元。
综合考虑公司目前面临的外部整体经济环境状况以及公司2009年经营状况、现金流状况预测等因素,为了公司的长远发展,公司2008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,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。 |
| 2007年 |
经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,本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:以2007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230,034,000股为基数,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.50元现金红利(含税),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1,501,700元,剩余利润47,542,902.54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。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。 |
| 2006年 |
经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,本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:以2006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230,034,000股为基数,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.60元现金红利(含税),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,802,040元,剩余利润24,854,660.81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。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。 |
| 2005年 |
经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,本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:以2005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230,034,000股为基数,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.30元(含税),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9,904,420元,剩余24,255,581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。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。 |
| 2004年 |
经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,本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:以2004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230,034,000股为基数,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.25元(含税),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8,754,250元,剩余24,618,841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。 |
| 2003年 |
经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,本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:以2003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164,310,000股为基数,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.8元(含税),共计派现29,575,800元,剩余21,083,925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。
本公司2003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:截至2003年12月31日,公司资本公积金额为249,560,974元,以2003年末股份总数164,310,000股为基数,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4股,共计转增股本65,724,000股。本次转增后,资本公积金尚余183,836,974元。 |
| 2002年 |
经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,以2003年1月8日公司股份总数 16431万股为基数,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.5元(含税),共计派现41,077,500元,剩余18,386,996元结转至下年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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